民间借贷
来源:菏泽律师网时间:2019-12-21 15:23:43
一.当事人咨询:我借高利贷时有借款的借条在他们手中,这样他们可以拿这个来找我催款。上面我的签名和手印。他们如果用这来威胁我,该怎么办呀?
律师解答:欠债还钱,他们找你要求还款,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。但是,如果他们采取非法手段,例如以对你及家人的人身安全进行侵害为威胁等,则你可报警处理。同时,提醒你注意几点:1、借款金额是否是交付的借款金额,如果不是,则可按照实际交付的借款金额还款;2、利息是否过高,如果过高,则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为标准支付利息,超过部分你有权拒绝支付。
二.当事人咨询:高利贷利滚利是否受法律保护?
高利贷中利滚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我国法律禁止复利。借款如果逾期未还,则依法可以计算逾期利息,但逾期利息不可以再计算利息。
三.当事人咨询:我因家庭急用,向高利贷借了十万元,但是现在确实没有还款能力。放高利贷的人天天来我家闹,也恐吓我和家人,我们很害怕,该怎么办?
律师解答: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,你违约无法及时还款,依照法律规定,出借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你归还借款。但是,放高利贷的人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索要借款,却对你及家人进行恐吓威胁,这显然违法,建议报警处理。即使公安机关无法马上对这些人进行制裁或者处罚,但报警备案也是有帮助的,至少可以让放高利贷的人不敢轻易采取非法手段。
四.当事人咨询:高利贷借条是否有效?
律师解答: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,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,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,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,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(含四倍)的利息仍然有效。因此,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。
遇到高利贷纠纷怎么办?
处理高利贷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(一)按照法律规定约定借贷利息。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,遵循自愿互助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民间个人借贷中,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,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。
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,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、同档次贷款利率(不含浮动)的4倍。超过上述标准的,就会被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。
(二)出现借贷纠纷时要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,即便借款人违约无法及时还款,依照法律规定,出借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。如果出借人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索要借款,对借款人及其家人进行恐吓威胁,这显然违法,出借人可以报警处理。对于高利贷中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,借款人可以诉讼要求法院予以否定,已经支付的可以选择要回。
有哪些常见的放高利贷行为?
对于哪些行为属于放高利贷,我国民法学界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。
第一种观点认为: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,即构成高利贷。有的学者认为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,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,否则即构成高利贷。
第二种观点认为: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界限,但这个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,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,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,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,即构成高利贷。持这种观点的人还认为,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,其超过部分无效,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
第三种观点认为: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。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,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,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,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,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,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,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。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,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,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。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,不会增值;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,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,因此,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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